产品搜索
呼和浩特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方案
作者:管理员    发布于:2017-03-09 07:05:54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快速、有效改善城市环境面貌,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质量,以干净、整洁、优美、有序的首府新形象、新面貌,迎接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,市委、市政府决定,在稳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基础上,从2016年7月1日开始,在全市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提升行动。现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
  主要工作措施

  一、“四化”。

  1。洁化:重点整治社区、老旧小区、无物业小区、小街巷、城中村环境卫生“脏、乱、差”,卫生死角,道路路面破损,便道、侧石残缺,道路两侧堆放垃圾、废弃电杆、水管、建筑材料和在建道路施工管理不规范、环境卫生差等问题,解决城郊结合部和河道倾倒垃圾、环卫保洁等问题。

  2。绿化:重点整治道路两侧绿化带破损、稀损、黄土裸露、植物损毁、乱扔垃圾等问题,主要道路在重要活动、节日摆放盆花等,主次干道两侧行道树采用平树池并用树篦子、卵石等遮盖,不露土。

  3。美化:重点开展沿街楼体和市政设施的清洗、装饰和粉刷,包括沿街房屋建筑外立面墙体和沿街单位护栏清洗、装饰和美化,阳台、门窗、空调外机、遮阳(雨)篷、屋顶、防盗网以及完善功能要求需配建的附属设施设备的装饰美化,小街巷街景美化。

  4。亮化:重点解决道路两侧路灯残缺、灯箱广告破损、店招店牌缺字断亮,小街巷亮化,建筑物亮灯亮化不合理、不到位等问题,解决小街巷、街头游园、绿地、公园亮化问题。

  二、“五清”。

  1。清牌:重点开展街道两侧户外广告、店招牌匾、宣传标牌、标识导引、路名牌的规范、去杂和整合。

  2。清箱:重点开展主次干道两侧配电弱电箱、燃气调压箱等各种保护箱体的规范、去杂和整合。

  3。清杆:重点开展主次干道和街巷两侧电力、通信、交通指示、道路标识等杆件规范、整合和去杂,推行多杆合一,减少杆件数量。

  4。清店:重点清理和取缔道路街巷两侧建筑违法破墙开店,沿街店铺影响市容观瞻的卷帘门、护窗、空调护栏的规范、去杂、整合和提档。

  5。清墙:重点清理沿街道路两侧建筑墙体、施工围挡、围墙乱贴、乱画、乱挂,全面推行沿街单位拆除实体围墙、开墙透绿。

  三、“五查”。

  1。查处违法用地:开展拆临、拆违大行动,集中打击违法用地、违法占地行为的监管和处罚(包括集体土地上的私搭乱建行为)。

  2。查处违法建设:依法集中查处未经规划和建设许可,或者未按许可组织建设(包括道路两侧影响市容观瞻的临建设施、破墙开店和小区私搭乱建)等违规行为,实施长效监管。依法重点查处建筑、市政工地管理不规范、围挡设置不达标、防尘降尘措施不到位、夜间施工扰民等,严格查处未经批准或者未按批准要求私自破路、设置施工围栏、实施施工作业和擅自铺设光缆、电缆、管道等行为。

  3。查处违法排污:重点依法查处经营企业、个体经营户和个人违反《环境保护法》向河道倾倒垃圾、排放污水、未按规定处置餐厨垃圾的行为实施长效监管。

  4。查处违法经营:按照规范一批、整改一批、取缔一批的要求,加强“四白”“三小”和居民楼下餐饮店油烟和噪声污染的规范管理,清理取缔主次干道两侧不具备经营条件开设门店从事餐饮、制作、加工、维修、洗车和占用盲道经营行为等,恢复市政道路、便道车辆、行人通行功能。改变街道两侧行业秩序混乱、污染环境、占道经营等影响城市形象的现状,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。

  5。查处违规停车:依法集中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,挤占市政道路、人行便道、盲道和占压停车线、停车方向不一致等。

  四、“八治”。

  1。治理占道经营:依法集中清理、取缔流动商贩占道经营、马路市场、马路作业、店外经营、露天早餐和露天烧烤。

  2。治理早夜市:按照主干道严禁、次干道严控、背街小巷规范管理的要求,根据便民市场分布情况,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,加强早夜市管理,规范一批、整合一批、清理一批。对确需保留的早夜市,提升管理标准、统一市场设置,确保市场美观、整洁、有序,市场主办单位对市场内和市场周围20米范围内交通秩序、环境卫生、垃圾清运负总责,确保市场内摊点不外溢;对能够整合的就近整合,规范设置,形成规模,并严格实行规范化管理,定点、定时经营,设专人管理,确保道路畅通和环境整洁;对不具备设置标准和条件的马路市场、沿街烧烤市场和市场外零散摊点坚决取缔并严防反弹。

  3。治理沿街秩序:撤消、拆除、迁移城市主干道和广场、公园,特别是自治区党代会和70周年大庆接待酒店、会场周边等重点区域有碍观瞻或者影响交通的棚亭、摊点和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其它设施等。经批准在次干道或者小街巷设置的摊点,要定点经营,规范化管理,规范停车秩序,对城区主次干道所有机动车、自行车停车场点要逐一整治规范,指定停车场点、划定停车边线、增设停车场栅栏和智能收费栏杆、设立停车场标志、统一停车朝向、明确管理责任、完善处罚收费,在9月底前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停车场实现管理规范化、停车有序化。

  4。治理校园周边秩序:消除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,取缔违法娱乐场所,清理违规销售非法出版物、伪劣小商品流动小摊贩,规范食品销售行为,保证有证经营和食品卫生安全;狠抓校园周边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,杜绝车辆拥堵、乱停乱放、占道经营和施工扰民问题发生,营造整洁有序、文明安全的教育环境。

  5。治理交通秩序:集中治理车辆拥堵,行人、自行车闯红灯、车辆随意变道超车、车窗抛物,解决交通标识设置不统一、不规范,防护设施破损、陈旧、不整洁等问题,确保市民遵章守纪、文明行车,保证市区交通安全顺畅、秩序井然,有效减少交通拥堵和重大事故。

  6。治理户外广告:规范、清理独立式设置的广告和附着在建(构)筑物上的户外广告、店招店牌等。根据城市整体功能布局,合理划分禁设区、许设区和限设区。同时,规范提升户外广告设置水平,规范广告位置、形式、规格、密度和广告色彩、材料、照明等。

  7。治理渣土运输:进一步规范渣土车辆运输行为,统一运输车辆技术标准和要求,规范审批程序,严格按照规定的区域和路线、时间组织清运,并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,确保运输行为可控。严厉打击违法渣土运输、道路遗撒、偷倒乱倒等行为,有效制止渣土运输车辆无序行车,解决好建设工地、道路扬尘和遗撒等问题。

  8、治理“门前三包”。按照“教育一批,整改一批,处罚一批”的原则,有效整治门前乱扔垃圾杂物、乱倒脏水、破坏绿化、乱贴乱挂、乱堆乱放、车辆摆放无序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现象。

版权所有 Copyright(C)2015 河北华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
地址: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环城北路   电话:18203289922